记者2月7日从省人社厅获悉,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,我省今年共有6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,99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。
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、关怀广大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,激励他们充分发挥引领作用,为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服务作出更大贡献的重要制度,也是加强高层次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的重大举措。近年来,我省切实加强对特贴专家的后续管理和跟踪服务,采取多种措施,积极创造条件,进一步发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科技创新、成果转化、人才培养、决策咨询等方面的突出作用,支持他们成为推动我省科技进步、经济发展、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。 根据有关规定,将对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3.8万元津贴,其中1.8万元为省财政一次性补贴,2万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新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.8万元津贴,由省财政专项列支拨款。